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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7月13日星期日

十年,用《寻人启事》回忆

十三岁那年,我接触网络。那时候流行Yahoo Messenger,我就用这个软件认识了一些西方国家网友。具体的不晓得有多少个,但是有一个印象很深刻的是我说自己13岁,对方说好小,我却不这么认为。那个时候ICQ也正流行,因为不太会用,所以可能认识了一些人却没有好好交谈所以没印象。哈哈,别期盼13岁的我多有涵养。

十四岁这年,我迷上言情小说和漫画,网络世界似乎进行着,我应该是在玩着朋友哥哥开的论坛。那时候我做了这辈子第二件最后悔的事,我好像是间接告诉了喜欢的人的哥哥我喜欢他这件事。

十五岁时,我忘了自己是否曾在网络停留。我喜欢他到无可自拔,做了很多超傻超傻的事,笨到要死。可是,我希望他能跟他的女朋友好好相处,我祝他幸福。

十六岁了,到Msn盛行的年纪。透过各式各样的方法,认识了本地的、台湾的网友。这时候还有friendster, netlog, badoo… 正经的遇过,变态也遇过,那些年,几个朋友混在一起谈网友,笑死人了。我还是好喜欢他,喜欢到因为他写了很多篇关于他的事,登载在杂志。

十七岁,慢慢忘记了过去的他。我学会了网上看漫画,到这年,看过形形色色的故事,遇过各种各样的人,以为自己能成熟点的。

十八岁,在外面工作,短暂地喜欢另一个人。虽然如此,网上交友的功力还是很厉害,会找到台湾中国的交友网。

十九岁,认真地开始用facebook了。有空时,还是会翻回以前的网站登陆,继续认识各式各样不同地方的人直到二十岁。

二十岁,重玩badoonetlog等社交网站。

二十一岁,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,可能持续在看着自己喜欢多年的漫画,上网看到唱吧,遇到了中国人,还在msn遇到台湾人。

二十二岁,上半年没干什么吧,下半年开始玩we chat。心态平稳了,越来越不认真。

二十三岁的今年……………应该是疯了,所以享受当网络的路人,沉迷当中。



1 条评论:

ßlυeÿe 小蓝 说...

反复的人生,
我们都迷失在网络里。

自我陶醉